国自然基金委发布评审机制试点工作政策

注意,近日,国自然基金委发布评审机制试点工作政策!

2024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全面启动了“负责任、讲信誉、计贡献”(简称RCC)的评审机制机制,持续推进科学基金改革的重要工作。

评审“负责任”指:既包括专家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的责任即帮助择优遴选科学基金项目;也包括对申请人的责任,即对申请人完善研究设想和研究方案有所帮助。

评审“讲信誉”:通过持续记录专家长期参与科学基金项目评审的负责任状况,引导专家在评审工作中注重积累信誉。

评审“计贡献”指:既包括评审专家对资助决策的贡献,即为科学基金提供详细而明确的、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评审意见;也包括对申请人科研工作的帮助,即为申请人提供论点明晰、论据充分且具有启发性和建设性的评审意见。

除交叉科学部外的八个科学部继续开展试点工作,各科学部所有学科均参与试点,项目类型涉及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地区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

通讯评审专家应当遵守哪些行为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倡导性规范、限制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倡导性规范的作用在于正面引导,限制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的作用在于提醒和警示。

通讯评审专家的倡导性规范有哪些?包括7个方面:

1、政策性:了解和把握不同项目类型的定位,按照科学基金资助政策的要求开展评审。

2、科学性:坚持学术和专业判断,若认为项目不属于自己的专业领域或者难以做出学术判断,应当及时告知并退回。

3、公正性:自觉抵制请托、“打招呼”等游说活动,及时向评审组织方报告遇到的请托电话、信息等影响公正性的不良行为,确保评审工作不受利益因素干扰。

4、无私利性:遵守项目评审回避制度,主动回避利益冲突,避免形成潜在的利益关联。

5、保密性:遵守项目评审保密制度,对项目申请书内容和评审意见严格保密,尊重和保护申请人的知识产权。

6、包容性:注重保护原创思想和学科交叉研究,尊重同行的研究工作。

7、尽责性:评审意见全面、具体、明晰,具有启发性和建设性。

2024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将通过RCC评审机制试点工作,持续鼓励广大专家负责任地评审,同时继续开展评审专家被“打招呼”顽疾专项整治工作,为评审专家独立、客观、公正开展评审工作营造良好环境。